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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指南专栏简介

学校、学生、教师维权指南。

  •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期:2022-08-01 点击:34次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2021年,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伤害,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期:2022-08-01 点击:16次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2021年,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违规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对教师队伍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 不担责能否解开学校体育运动的“心魔”
    日期:2022-08-01 点击:30次

    上体育课时,学生打篮球出现碰撞受伤,学校担责赔偿;课间休息时,学生之间打闹受伤,学校担责赔偿;学生下课后在卫生间玩水摔骨折,学校仍要担责赔偿。

  • 教师体罚学生无伤害故意,不属于治安处罚适用范围
    日期:2022-07-31 点击:114次

    教师体罚学生无伤害故意,不属于治安处罚适用范围韩某A体罚学生的行为明显不具有伤害故意,属于履行教育职责的职务行为,不属于治安处罚适用范围。被告红花岗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忽略《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适用《治安管理法》对原告韩某A的职务行为作出治安处罚,适用法律错误。

  •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治安拘留处罚,在校学生一般不得予以拘留
    日期:2022-07-31 点击:402次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治安拘留处罚,在校学生一般不得予以拘留《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治安拘留处罚,在校学生一般不得予以拘留。”本案中,第三人彭某1、马某1、林某案发时刚满十四周岁为在校学生且初次殴打他人,伤害后果较轻,均对违法事实如实供述,并对自己的行为认错并具结了保证书,鹤城公安局据此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案情作出裁量,符合上述法律和规章规定的量罚精神,并无不当。

  •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
    日期:2022-07-31 点击:35次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2019年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校闹”行为。《意见》是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的有益尝试和积极实践。

  • 非营利性学校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享有特殊财产权
    日期:2022-06-16 点击:74次

    非营利性学校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享有特殊财产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人对学校的财产享有特别财产权,这种财产权集中在财产性权益方面,不能把出资行为和捐资行为相混淆。因此,出资非营利民办学校不会导致财产权灭失。按照民办教育财产权制度的安排,出资人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视为经济投资行为,具有股东财产权,但该股东财产权受公益目的和教育特殊性限制。因此,非营利民办学校出资人的财产性权益主要表现在出资人拥有参与出资财产管理权、出资资金转让权和学校剩余财产奖励权。

  • 校园伤害案学校并非100%担责
    日期:2022-06-06 点击:42次

    “学校尽到了管理责任,且孩子是16岁以上的高中生,应该具备体育课上自我保护的能力。”上海一中院少年庭法官助理张家伟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学校体育老师在课前做了充分的危险告知工作,并特别提醒过当事学生“不要扣篮”,均有同班其他同学作证,且学校篮球场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因此,法院认为,学校在这起事故中管理得当,不承担责任。

  • 对未成年人的询问及讯问的法律规定
    日期:2022-05-27 点击:1411次

    对未成年人的询问及讯问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讯问又称审讯、审问,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发问,使其陈述案件情况的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使犯罪嫌疑人陈述犯罪事实和于己有利的情况,以便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询问是收集证据,核对证据,了解案情和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的重要手段,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通过回答讯问,既可陈述犯罪事实,又是行使辩护权进行申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 在校学生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日期:2022-05-23 点击:57次

    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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