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申诉专栏简介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北京申诉再审律师一直专注刑事案件申诉再审业务,从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到检察院不起诉申诉,再到不服法院有罪判决申诉,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申诉及再审经验。

  • 申请再审(民行再审、刑事申诉)的法定事由
    日期:2024-11-28 点击:0次

    申请再审(民行再审、刑事申诉)的法定事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8-04 点击:13次

    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 被侵占财产权属存在争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日期:2024-08-03 点击:32次

    被侵占财产权属存在争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涉案财物的权属存在争议,没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该财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单位的,不能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 医药代表被控侵占数万元药款,证据不足无罪
    日期:2024-07-29 点击:22次

    本院再审认为,原公诉机关指控及原一、二审认定王月发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判结果一、撤销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白刑终字第64号刑事裁定及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2014)洮刑重字第2号刑事判决;二、原审上诉人王月发无罪。

  • 判决书不反映辩护意见应重审
    日期:2024-07-28 点击:64次

    判决理由是判决结果的依据,是将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并要对控辩双方的观点采纳与否及其理由进行阐述。上述判决书中既看不出辩方出示的证据是否被采信,也看不出法院认证的理由,不利于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刑事案件申诉指南
    日期:2024-07-10 点击:92次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刑事案件申诉指南,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至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日期:2024-07-09 点击:37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已经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日期:2024-05-21 点击:32次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合同诈骗罪保护的客体是财产权,而不是交易中的诚实信用,不能因为一方在交易中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就认定为合同诈骗犯罪。本案中,滕某以融资为幌子,诱使某投资公司转入股票继而抛售的事实,单从客观方面的这一表现来看,似乎符合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 刑事申诉审查制度改革研究
    日期:2024-04-21 点击:18次

    刑事申诉审查制度改革研究需要对刑事申诉审查制度进行改革探索,取消法院审查主体地位,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委员会对申诉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区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构建刑事申诉审查程序;完善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提高刑事申诉审查质效,并逐步将其确立为正式的刑事诉讼制度,推动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

  • 主观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违法性认识,客观未违反国家规
    日期:2024-02-06 点击:30次

    主观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违法性认识,客观未违反国家规定,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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