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申诉专栏简介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北京申诉再审律师一直专注刑事案件申诉再审业务,从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到检察院不起诉申诉,再到不服法院有罪判决申诉,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申诉及再审经验。

  •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须知
    日期:2023-06-25 点击:59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须知申诉书。提出明确的申诉理由,申诉人不具备书写能力而口头提出申诉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申诉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或者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人民法院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作过处理的,应当提交相应法律文书的副本或者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 刑事申诉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日期:2023-06-25 点击:38次

    刑事申诉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申诉期限截至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超出两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 刑事申诉的条件与要求
    日期:2023-06-25 点击:36次

    刑事申诉的条件与要求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 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被受理后又向法院申诉如何处理
    日期:2023-06-09 点击:46次

    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被受理后又向法院申诉如何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系并列相容关系,并非选择排斥或先后关系,即申诉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且可以同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申诉人同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分别受理分别审查,不必移交对方处理。因此,虽然本案检察机关已经受理了被告人的申诉并在审查程序中,但终审法院仍应依法受理被告人的申诉。

  • 第四巡回法庭刑事案件申诉须知
    日期:2023-06-09 点击:231次

    第四巡回法庭刑事案件申诉须知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正当防卫的认定及其与“互殴”的界分
    日期:2023-06-09 点击:55次

    再审申请人郭某因诉被申请人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以下简称历下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及罚款一案,不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1行终121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2年7月5日作出(2022)鲁行申991号行政裁定,对本案进行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 刑事案件申诉律师如何阅卷
    日期:2023-05-21 点击:550次

    刑事案件申诉律师如何阅卷,刑事申诉案件阅卷难,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法院对待申诉案件的态度,是不希望当事人申诉,他们认为太多改变生效判决会损害司法权威。案件到了申诉阶段,很多法院不给律师阅卷,连查阅都做不到,更别谈复制卷宗。加上现在律师同行之间,大多都以“涉密”为由拒绝分享案卷,导致申诉阶段律师从介入之后,很长时间阅不到案卷。

  • 不服法院生效的刑事裁判怎么办?
    日期:2023-05-17 点击:51次

    不服法院生效的刑事裁判怎么办?申诉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到申诉材料的回执。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拒绝补充必要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 民事申诉须知
    日期:2023-05-06 点击:39次

    民事申诉须知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刑事申诉指南
    日期:2023-05-06 点击:64次

    刑事申诉指南人民检察院管辖刑事申诉案件范围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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