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法规
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已经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的通知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关乎二审程序功能的发挥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坚持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各环节所起的重要作用。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就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修改答记者问对刑事申诉受理条件和申诉人递交材料要求作出更具体规定,体现便利申诉的精神,同时明确检察院相关部门的处理权限、期限和程序;对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听取申诉人意见、告知申诉人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健全完善复查终结案件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复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等。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为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2012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本规定所称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结合人民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