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再审 >> 再审案例

单方自行委托鉴定意见的效力认定

日期:2025-08-10 来源:再审申诉律师网 作者:再审申诉律师网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单方自行委托鉴定意见的效力认定

‍‍参考案例  安徽某甲(集团)有限公司诉某乙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10-2-084-002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最高法民申1039号 / 再审

‍‍裁判要旨

‍‍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单方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出具的书面意见,其性质仅是一份书面证据材料,并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采用私文书证的审查认定规则,并结合案件查明的事实和其他证据进行审核判断。对方当事人既未举示足以反驳该意见内容和结论的证据,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存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该书面意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