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
应勇,1957年11月出生,浙江仙居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 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委常委、湖北省委书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近40年政法工作经历,曾力推法官任职回避规定
1957年出生的应勇,是一位有近40年政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政法老兵”,此前辗转公安、法院系统,有着丰富的政法系统工作履历。
应勇起步于浙江政法系统,1977年从基层派出所办事员、副所长做起,一步步拾级而上,历任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处长,台州地委政法委书记,绍兴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
据报道,他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曾参与侦破省内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在浙江公安系统工作了26年,2003年7月,应勇履新浙江省纪委副书记。两年多后,调任至法院系统,担任浙江省高院院长,跻身省部级。
2007年,应勇转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隔年1月正式出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在沪法院任职期间,相关评价称其有效举措频出,多项探索在国内走在前列。
应勇多次强调对司法的监管制约。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应勇曾表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能太大,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进行规范;同时,要规范二审案件的改判发回行为,实现案件审理的双向监督,防止不当改判;还要强化非程序性过问的制度约束,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还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媒体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为人称道的是他强力推进的“一方退出机制”。记者了解到,2006年在浙江省高院当院长时,应勇便提出要限制法官的家属当律师,2008年进入上海高院后,又开始酝酿推出法官的配偶是律师的一方退出。
2009年,上海法院系统开始推行这一职务回避制度,根据上海高院出台的《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规定:“凡法官的配偶是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本市各级法院的院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领导,并探索建立一方逐步退出机制。”
彼时,这项制度推进的阻力和质疑不绝于耳。应勇多次通过访谈等形式做出解释,指出该项制度的初衷:消除合理怀疑,维护司法公正。
2010年3月应勇接受采访时指出:老百姓打官司最怕的就是律师与法官合谋侵害其权益。影响法官和律师关系正常化的决定性因素是法官,法官是内因,律师是外因。法官配偶担任律师,并不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正,但肯定会对司法公信带来损害。
他表示,推进一方逐步退出机制,是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构筑“隔离墙”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他也强调,在退出人员、退出时间、退出形式上不搞“一刀切”。
记者注意到,该项制度此后在全国层面得到了推广。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被称为“最严厉法官任职回避”,提出法院领导或者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一方必须退出。
司法公开也是应勇力推的:要让当事人更便捷、更直观地了解案件事实,理解裁判理由,认同司法裁判,让程序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让实体公正“可感受”“可理解”“可接受”。
为此,在应勇担任上海市高院院长期间,上海便探索“阳光司法”,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面实行公开庭审,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任期:2018年3月-2023年3月)
张军,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1-2003、2005-2008)、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司法部部长(2017-2018)、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8-2023.03)。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曹建明
(任期:2008年3月-2018年3月)
曹建明,1955年9月生,江苏南通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华东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2008)、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
贾春旺
(任期:2003年3月-2008年3月)
贾春旺,1938年5月生,北京市人。196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实验核物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清华大学团委书记、校党委常委、北京市委书记、国家安全部部长、公安部部长。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年12月当选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2006年当选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联合会主席。
韩杼滨
(任期:1998年3月2003年3月)
韩杼滨,1932年2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5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曾任上海铁路局局长、任铁道部部长、政治部主任兼纪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常委、中国法学会会长。
张思卿
(任期:1993年3月-1998年3月)
张思卿(1932-2022),河南洛阳人,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曾任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工作团副组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常委兼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刘复之
(任期:1988年4月-1993年3月)
刘复之(1917-2013),广东省梅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建国,历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部长,文化部副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司法部部长,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任校长,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杨易辰
(任期:1983年6月-1988年4月)
杨易辰(1914-1997),辽宁省法库县人。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曾任辽西省委书记、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黑龙江省委书记、黑龙江省委顾问委员会主任。
黄火青
(任期:1978年3月-1983年6月)
黄火青(1901--1999),湖北枣阳县新市杨庄村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建国后,曾任天津市市长、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军区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
张鼎丞
(任期:1954年9月-1975年1月)
张鼎丞(1898-1981),福建永定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家乡参加了青年运动和农民运动,从事反帝反封建斗争。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建国后,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第四书记、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省军区政委等职。第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罗荣桓
(任期: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
罗荣桓(1902-1963),湖南省衡山(今衡东)县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管理部部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