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价格认定结论书既不属于鉴定意见,也不属于书证
刚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名单!任命葛晓燕(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宫鸣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孙谦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试论新时代检察监督视野下刑事申诉检察的定位与发展刑事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的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保障、司法监督制约、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多重职能。刑事申诉检察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外肩负着法律监督的职责,对内发挥着自身制约的作用,在检察监督体系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地位。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人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加强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应当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涉及理念、工作机制、工作路径等问题。就此,人民检察杂志社邀请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展开深入探讨,敬请关注。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构造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程序构造就是检察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公益诉讼之间呈现递进关系,一柔一刚,功能相同,均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先行程序,类似复议前置,而非起诉条件。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建议的依托与担保。实践上形成了以诉前检察建议为中心的格局。
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中存在适用率低、不同类型案件适用效果差异大、控辩双方协商性不足以及理论认知偏差等问题。可通过构建梯度化量刑建议制度、完善控辩协商机制,做好证据开示工作,发挥值班律师优势,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中更好地适用。
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案件的审查思路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应强化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和对权利人进行救济的意识,区分公司被注销的时间节点,通过诉前公司被注销时支持权利人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诉中公司被注销法院未查清事实时纠正错误生效裁判、执行中公司被注销时履行执行活动监督职能的方式,提供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时对权利人救济的最佳路径。
《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依托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案件入口”的职能优势,对受理审查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按照两条逻辑主线梳理企业的风险点。一是以司法实践的风险高发为主线。将民事、刑事的高发风险贯穿其中,突出回应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每一个风险点的归纳都以大量的真实案件为基础,并进行了相关法律规范的指引。二是以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为主线。从对外签订与履行合同,到对外融资担保,到企业内部管理,到纠纷争议解决,全方位回应企业需求。
减刑假释案件全面审查的重点审查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案件的事实、证据,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标准。减刑、假释案件虽然不属于传统意义的诉讼类案件,但是案件化办理已成实务界基本共识。这要求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注重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关键要素。一般刑事案件的事实多数是单一的,比如抢劫事实的典型特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得财物。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易引发纠纷,部分发包人与承包人为规避监管、缴税等,选择签订俗称的“黑白合同”。“白合同”即中标合同,是双方根据中标文件签订的备案合同;“黑合同”则是变更中标文件记载的工期、价款、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的施工合同。个别建设工程中,因存在明招暗定、轮流坐庄、围标等行为,双方签订了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两份或者多份“黑合同”,这些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均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