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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再审,启动再审都有那些方式呢?

日期:2023-04-05 来源:| 作者:| 阅读:19次 [字体: ] 背景色:        

怎么申请再审,启动再审都有那些方式呢?

一、启动再审的方式

1.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启动再审程序最常见的方式。判决虽已生效,但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一般来说,申请再审,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申请再审且法院未裁定再审时,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法院依职权再审

根据规定,各级法院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是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

一般来说,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当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各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对于同级的检察院和法院,检察院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但是很多情况下,申请再审之后,不知道多久能查到是否接受再受申请,或多久能够再审完毕,能够收到回复消息。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二、再审审查、审理期限

让我们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再审来看看再审审查、审理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事案件再审:

审查期限: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审理期限:民诉法规定如果是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审结;如果是适用二审程序审理的,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审结。(根据:民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刑事案件再审:

审查期限:刑诉法没有相关规定,一般为三个月

审理期限:刑诉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这些规定,结合你现在申请再审所处的阶段,推算回复时间,如果没有收到回复,可以主动向你申请再审的部门询问。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呢?

三、申请再审的条件:

民事再审:

民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再审:

刑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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