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其他当事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申请人xxx因与xxx(案由)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作出的(xx)x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xxxx年x月xx日,xx省人民检察院作出x检民监[xxxx]xxxxx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xxx向xxx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本案具备《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x项规定的情形,xxx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xx人民检察院x检民监[xxxx]xxxxx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依法提出抗诉。
请求事项:
1.请求xxx人民检察院撤销xx人民检察院x检民监[xxxx]xxxxx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2.请求xxx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向xxx人民法院抗诉,并监督xxx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再审。
事实和理由:
写明本案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及事实、理由。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