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在单位中的职务,注册登记地址,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其他当事人(写明在诉讼中地位,如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姓名,性别,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其他当事人是单位的,如行政机关,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在单位中职务,注册登记地址,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如有多名被申请人,应逐一写明)
申请监督事项: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20××)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请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监督。)
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行使其他权利情况: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法院至今未作出裁定。)
申请监督理由:……(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需指出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存在哪些错误,存在多处错误的,逐一写明;申请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的,需指出审判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申请对执行活动监督的,需指出执行活动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理由,现申请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对×××号民事诉讼案件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对×××号民事执行案件中执行行为)进行监督。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申请人:×××
(亲笔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