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因拒不配合、抗拒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职行为而遭受人身损害的,无权请求国家赔偿(2025.1.20)
参考案例:李某银申请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非刑事司法赔偿案
2025-15-4-200-001 / 国家赔偿 / 非刑事司法赔偿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2.28 / (2023)皖委赔监36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1.20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行使相关职权过程中,被执行人因拒不配合、抗拒前述履职行为而遭受人身损害的,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承担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