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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