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和一般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风险代理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合同,即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自己的事务交由另一方处理的协议。风险代理是一种败诉不收费,胜诉或者执行到位,按标的比例收费的方式,好处在于客户承担的成本比较少。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t Free)或附条件收费。与一般代理的根本区别就是把律师的报酬与案件结果联系在一起。律师风险代理的律师为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能否收取报酬,由案件是否胜诉决定。
比如普通代理一个货物买卖案件,标的200万,普通收费,收取10万元律师亦是常见的,一旦败诉,律师费是不退的,当事人会觉得负担很大,但如果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当事人负担就会小很多。如果是风险代理,如果胜诉了,按约定的比例支付风险代理费,当事人负担就小的多。不过风险代理中,律师费要比普通案件高一些,毕竟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承担了案件败诉不能获得律师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