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再审申诉研究专栏简介

再审申诉常识与研究,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监督(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和法院依职权再审为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但无论立法本意还是案件数量,当事人申请再审无疑最主要的再审启动方式。

  • 加强法院管理 完善制约监督 让公平正义更可感
    日期:2025-09-13 点击:6次

    加强法院管理 完善制约监督 让公平正义更可感《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公正司法”,就是要求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履职,既要当好公正的“守护者”,又要做好群众的“贴心人”,让群众在规范的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管理是实现和优化这一目标的关键支撑,监督是保障和校正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只有始终立足“感受公正”,推动管理和监督同向发力,才能让履职担当更进一步、让司法公正更加可感可触。

  • 将常识常理常情融入司法裁判
    日期:2025-05-08 点击:28次

    将常识常理常情融入司法裁判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是我们自己。因此,绝对不能对人民群众关于司法公平正义的认知、感受、感情置之不理,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托克维尔指出,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社会)就总要处于不安定的状态。在现代社会,公共价值共识是社会团结和进步的基础,“如果法庭的判决与文明所拥有的是非观一致,我们会说这是一个正义的判决;反之,我们将会指责判决的非正义性”。

  • 论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权
    日期:2025-04-03 点击:51次

    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只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用法定的行权方式、在法定的行权范围内行使,即不被视为行政权对审判权的违法干预。关于审判监督管理权行使的合理限度,首先,应明确其行权之方式,厘清其行权之流程,注意区分“监督”与“指挥”“指导”之差异;其次,应明确其行权之范围,对于其行权范围之确定可采“核心领域理论”之内核,以“显著错误标准”为基点,并结合我国国情予以适度放宽。

  •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制度功能
    日期:2025-03-13 点击:100次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制度功能对于巡回法庭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司法世界与政治社会的影响,我们也要敏感并有所预判,要通过巡回法庭司法职能的合理设置以及司法成本的均衡分担,来确保巡回法庭良性运转的同时,促使其司法一法治功能与社会一政治功能的良好发挥,从而实现司法改革的整体目标。

  • 仲裁司法审查中相关裁定的上诉与申请再审问题
    日期:2024-12-20 点击:77次

    仲裁司法审查中相关裁定的上诉与申请再审问题除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外,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复议、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该条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法院所作的裁定,是否允许上诉、复议、申请再审进行了区分。根据该条的规定,除了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三类裁定之外,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无权申请复议、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 发包人能否基于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对抗转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请
    日期:2024-12-18 点击:72次

    发包人能否基于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对抗转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请求权?

  • 不服调解申请再审民商事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日期:2024-12-17 点击:103次

    不服调解申请再审民商事改发案件裁判要点“不服调解申请再审民商事改发案件裁判要点”,由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李江英审判团队整理而成,对原审调解书生效后法院又出具补正裁定、原审就存有争议且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适用问题向当事人作不当释明、当事人近亲属代为参与原审调解等情形能否申请再审等问题进行梳理和回应。

  • 司法的最高目标不是“案结事了”,而是公平正义!
    日期:2024-09-01 点击:74次

    从法律的功能来看,应当是定 “分”止争,而不是定“纷”止争。只有确立了权利的归属,才能够进行进一步的交易和分配,就此而言,“定分”是“止争”的基础,同时也具有“止争”的功能。这就意味着只有确定权利归属,才能减少权利归属的不确定性,防止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

  • 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正当化分析
    日期:2024-08-27 点击:53次

    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正当化分析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实施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立法对民行执行监督规定的抽象化,以及监督方式的不规范性,导致了民行执行案件始终游离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之外。随着检察机关职权的逐步强化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检察机关对于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必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因而,为了实现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实施有效监督,有必要对监督的法理依据、指导原则、方式方法等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规范。

  • “检察建议”知多少?
    日期:2024-08-17 点击:91次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