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再审申诉研究专栏简介

再审申诉常识与研究,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监督(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和法院依职权再审为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但无论立法本意还是案件数量,当事人申请再审无疑最主要的再审启动方式。

  • 刑事诉讼中的申诉与再审
    日期:2023-02-19 点击:46次

    刑事案件中,申诉与再审最大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对于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只能申诉,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话,才能由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提起再审。

  • 刑事诉讼中的申诉与抗诉
    日期:2023-02-19 点击:36次

    刑事诉讼中的申诉与抗诉抗诉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并且是向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既可以向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作出判决、裁定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
    日期:2023-02-19 点击:27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禁业清单》突出司法职业特点,坚持以法院工作人员业务范围为主要标准,重在明确近亲属哪种或哪些经商办企业活动可能对法院干警依法公正履职造成廉政风险,从而将其列入禁业范围;落实从严管理要求,在确定禁业范围时不仅涵盖了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行为,也一并纳入了与法院业务范围直接相关的其他部分营利性活动,全面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履职用权的监督制约;严把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官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保清单内容于法有据、于规相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日期:2023-02-19 点击:31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师身份的,该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