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研究,由于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与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个体差异,加之法律事实的复杂性、适用法律的本土性、司法价值的选择、利益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并非所有的“同案不同判”案件都成为检察监督的对象。
《民法典》将居住权的客体定为住宅,但并未明确能否就住宅的部分区域设立居住权。从居住权立法本意及其保障功能角度解释,应当允许就住宅部分区域设立居住权。就住宅部分区域设立居住权的,为保障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人的权利一般应当及于厨房、卫生间、出入过道等住宅共用部分。
由于遵循先例原则具有极强的感召力,加上人们对同案不同判深恶痛绝,法官们往往会将自己认为的类似案件以类似的方式加以处理。但若案件看上去相似但实质上不同,法官追求同案同判的强烈意愿就可能会造成异案同判。
人民法院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的裁判规则及司法观点附相关法条规定诉讼时效制度旨在通过适当的限制,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进而稳定相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起到维护社会关系和秩序稳定的作用。然而,并非所有实体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部分债权请求权亦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本条是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的规定,本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了三种具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第4项为兜底条款。
这就导致了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理解:有些法官认为非机动车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而另一些法官认为非机动车方也应根据其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正是因为法律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不够明确,甚至在一些领域根本没有相关规定,法官在判案时往往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意味着判决结果是可左可右的。
人民法院案例库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裁判要旨汇总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符合租赁用途,具有使用、收益价值的租赁物。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甲醛超标无法满足租赁用途,甚至危害承租人健康安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退还租金及保证金。
关于情势变更的认定与适用(含8个入库案例裁判规则) 人民法院在矿业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对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应从时间、事实、主观、客观、结果、主体要件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握,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应由当事人提出。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相关诉求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
洗钱罪的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对洗钱罪的刑事惩治、行为类型、保护法益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通过这些研究,期望为读者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洗钱罪学理论证和实务操作的指导。本期特此编发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小炜撰写的《洗钱罪的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供广大读者学习参考。
人民法院案例库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要旨违反行政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规章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尽快拆除的危房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危及不特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大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7个关于房地产中介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在新建商品房销售中,销售渠道商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协议,为楼盘输送客源、推介客户、促成房产交易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中介服务,其与购房人之间为合法有效的中介合同关系。
审理涉表见代理纠纷的裁判思维为妥善审理涉及表见代理纠纷案件,行为人代理权外观以及相关联信息都是影响相对人判断行为人是否有代理权的因素,相对人在行为时不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且无过失,才能主张表见代理的保护。在判断行为人代理权外观、相对人是否善意时,法官要依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的法律和道德要求,确立以理性人标准进行衡量和综合判断,但被代理人过错不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