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五年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26件53人,坚守防冤底线
五年来,人民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五年来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最高法报告指出,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制度,对死刑包括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对2675件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097件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陶雪案、范太应案一审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对熊秋保案依法不予核准死刑,多年后均真凶出现,有效防范重大冤错案件发生。
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行权利保障,畅通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行权利渠道,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