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再审案件审理流程图本院决定再审(或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立案‥‥‥→送达:案件是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归档。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驳回起诉用)本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调解书,驳回起诉用。
民事裁定书(审查中准许或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原审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用。
民事裁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指令再审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制订,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民事裁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情形,裁定提审用。
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裁定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裁定提审用。
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针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予以驳回用。
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用)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过法定期限的,表述为:“×××的再审申请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已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民事裁定书(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二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原审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七十八条制定,供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