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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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而申请再审最重的是要有“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是指在一审和二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这个新证据足以改变案件事实的认定。这样申请再审才更容易被同意进入再审程序。
就再审审查标准而言,我国遵循的是从严、适度的原则,民事诉讼法将启动再审程序的情形限定在“有再审必要”的限度内,即以“再审后改判”作为启动再审的一般原则,将“再审后维持”作为启动再审的例外情形。具体而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了13种应当再审的情形,分别对应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错误以及特定事项变化,审查标准应当区别不同情形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