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要认真反思冤假错案,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要秉持无罪推定原则,并彻底抛弃有罪推定观念。
二是,要恪守疑罪从无原则,并彻底抛弃疑罪从有、疑罪从轻观念。
三是,要坚守审判中立立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忠于事实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审理案件,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四是,要明确,确保案件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执法办案的重大责任和职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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