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再审申诉律师网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和依据不同于当事人申请抗诉的理由和依据,能否据此认定当事人的抗诉请求未获检察机关抗诉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同于支持当事人提出请求的理由和依据,如果当事人申请抗诉的理由和依据不同于检察机关抗诉所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并不意味其申请抗诉的请求未获得检察机关抗诉支持。
准确适用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民诉法第209条对于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次数限定为一次,这有利于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并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但是,一次申请并不等同于一次监督。《规则》第117条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仍符合抗诉条件,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并书面回复或者处理结果错误的,检察院可以依职权继续进行法律监督。
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要注意什么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一是法院自我纠错在先,检察监督在后的原则,体现了检察监督属于救济式监督的本质;二是下级院审查在先,上级院审查抗诉在后的原则,即遵循同级受理、同级审查的规定,体现了同级监督的理念。
检察机关能否再次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据当事人监督申请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法院依法作出再审裁判的,双方当事人对再审裁判均不能再次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再审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依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有关规定依职权跟进监督。
人民法院,不能以情感替代或僭越法律,更不能法外加重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于各项赔偿费用规定最长期限为20年,对于满20年后仍需要赔偿的费用,如继续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为5年至10年。依照上述规定,辅助器具费第二次赔偿的期限最多10年,但本院(即最高人民法院,下同)为维护生命生存的基本价值,酌情确定按最长年限20年计。
变更合议庭成员后应进行庭审程序的更新法院审理期间变更合议庭成员后,没有进行庭审程序更新,径直予以评议、裁判,既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也严重背离了现代刑事诉讼的集中审理原则与直接言辞原则,影响了公正审判,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应当如何书写检察监督系以书面审查为主,虽然《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中从五十七条至六十四条规定了听证环节,但因法律规定是“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有关当事人听证。”,所以不是每个案子都必须进行听证。同时在实践中,检察院组织听证的案件比例也不高,监督申请书可能是申请人唯一表达观点的机会,所以《监督申请书》是申请人申请检察监督阶段最重要的法律文书。
民事监督申请书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2022 年5 月12 日作出的XX 号民事判决和XX人民法院作出的XX 号民事判决,于2022 年6 月23 日向XX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 年8 月31 日,XX高级人民法院X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申请人禹细梅的再审请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贵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监督的规定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律适用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本条第2款确定了抗诉机关原则上“上提一级”,即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外,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