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再审案例专栏简介

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最后一日提起诉讼,但保证人超过保证期间收到起诉书,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日期:2023-05-31 点击:30次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最后一日提起诉讼,但保证人超过保证期间收到起诉书,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日期:2023-05-31 点击:33次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再审申请人陈武平因与被申请人罗士奇及一审被告陶慧君、罗利钢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赣民终8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
    日期:2023-05-30 点击:54次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再审法院查明再审期间,各方当事人未向本院提交新的证据。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再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案涉《协议书(代合同)》是否有效。

  • 交工验收是否等于竣工验收?如何计算利息起算点?
    日期:2023-05-30 点击:30次

    交工验收是否等于竣工验收?如何计算利息起算点?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不等于竣工验收。在交工验收通车试运行两年之后,公路工程的质量合格,才能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工程款利息可以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 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登记于他人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归属,而应当判决他人向权利人办理登记过户
    日期:2023-05-27 点击:24次

    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登记于他人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归属,而应当判决他人向权利人办理登记过户大连羽田钢管有限公司与大连保税区弘丰钢铁工贸有限公司、株式会社羽田钢管制造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物权确认纠纷再审案

  • 在完成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
    日期:2023-05-27 点击:25次

    在完成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再审申请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贾琼及二审被上诉人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吉民终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 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
    日期:2023-05-24 点击:23次

    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黑龙江中伟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肇源县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再审案》【(2018)最高法民申6026号】

  • 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起诉状副本未送达对方或原告申请撤诉之情形是否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
    日期:2023-05-24 点击:29次

    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起诉状副本未送达对方或原告申请撤诉之情形是否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再审申请人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水井公司)、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山创业公司)、陕西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装公司)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国际公司)、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邦畅公司)、榆林市广丽于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广丽于公司)、陕西三原华阳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阳公司)及一审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财务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盛华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宁民终5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 未经工商变更登记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吗?
    日期:2023-05-24 点击:38次

    未经工商变更登记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吗?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因此,本案的审查重点是原审法院关于案涉借款本金为15358572.86元的处理意见是否妥当以及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情形等问题。

  •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依据不足的,人民法院有权审查并且重新认定各方责任
    日期:2023-05-24 点击:26次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依据不足的,人民法院有权审查并且重新认定各方责任一审: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2020)赣0281民初144号二审: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02民终639号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赣民申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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