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答疑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法院必须对申请人进行判后答疑工作:(一)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及诉讼程序等有关审判问题提出异议的,可要求原审法院判后答疑。(二)当事人直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可以要求法院立案庭登记后安排原审判庭当即答疑,不能当即答疑的,以预约答疑的方式转原审判庭进行答疑。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可以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原审法院应首先安排判后答疑,不得以申请再审属上一级法院管辖而拒绝答疑。(四)当事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在2日内登记并转原审法院进行判后答疑。
当事人应当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对民诉法申请再审管辖法院进行调整适用,主要是为确保四级法院主要职能的实现,即: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人民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实质上是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向法院提起了一个新的诉讼,他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法院实质是将两个诉讼,即原来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本诉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合并审理。所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属于案件当事人,也有权对案件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诉法第207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的条件及期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我的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作为再审申请人,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二)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三)上述当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向原作出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民事再审,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并提供所有纸质文件的便携式格式文本(PDF文本),将上述两种格式的电子文本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没有特别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应当由谁启动民事再审程序?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