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商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后,似乎所有常规的法律程序都已用尽,当事人常常感到迷茫和无助,难道真的就走到了尽头吗?难道真的就无路可走了吗?虽然改变的机会非常小,但还是要告诉大家,答案是否定的。
可以举报办案人员,如果觉得案件处理不公,或办案人员有不当行为,不妨尝试向相关部门举报。
可以向生效裁判法院院长申诉,但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从而让院长了解你的诉求。
可以尝试持续向最高检信访,重复去信可能会引起他们的重视,增加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当事人除了向法院、检察院申诉外,还可以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形,选择向各级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或监察委依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