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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专栏简介

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 浅析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与审理的异同
    日期:2023-04-05 点击:34次

    浅析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与审理的异同所谓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案外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再审改判原审结果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认为有法定再审事由,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请求重新审理并改变裁判结果的案件。

  • 如何申请再审
    日期:2023-04-05 点击:82次

    如何申请再审作为当事人,如果您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也就是说,您的申请应当向作出终审裁判的法院提出,若对终审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你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作为一种独立适用的诉讼程序,申请再审不同于上诉,上诉的前提是一审裁判文书未生效,申请再审则是针对一审生效或者二审生效的裁判。如果您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同样可以申请再审。

  • 对申请再审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的理解及适用
    日期:2023-04-05 点击:28次

    对申请再审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的理解及适用申请再审审查程序就是指因申请人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在当事人自己认为或有关机关认为或人民法院自己认为存在错误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申请或有关机关交办或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再审审查的一种审判监督前置程序。

  • 可否针对民事再审裁判上诉或者再次申请再审?
    日期:2023-04-05 点击:48次

    可否针对民事再审裁判上诉或者再次申请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关于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和运用
    日期:2023-04-05 点击:112次

    关于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和运用在民事诉讼中,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的证据是法院进行再审的事由之—,但是现行法律对“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模糊,过于笼统,这使得审判机关在启动再审程序时无法遵循统一的标准,从而影响法律的统—性和严肃性。为了在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裁判的稳定性之间建立一种平衡,须将再审的事由法定化,依法确定作为再审理由的程序错误和实体错误的标准,只有当生效裁判存在严重错误,严重地影响司法公正,并且必须纠正的时候才允许启动再审程序,新的证据作为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同样需要予以具体化和明确化。

  • 浅析民事再审审查中的一些问题
    日期:2023-04-05 点击:28次

    浅析民事再审审查中的一些问题虽然《民诉法解释》第3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但仍然没有规定如果申请人只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表述,容易造成上、下两级法院之间推诿,增加当事人诉讼负担。

  • 怎么申请再审,启动再审都有那些方式呢?
    日期:2023-04-05 点击:25次

    怎么申请再审,启动再审都有那些方式呢?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启动再审程序最常见的方式。判决虽已生效,但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一般来说,申请再审,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再审发回重审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吗
    日期:2023-04-05 点击:35次

    当事人经过一审与二审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指令江苏省高院进行再审,江苏省高院再审后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淮安中院重审。经过淮安中院和江苏省高院重新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民再终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是再审程序启动后的第二审判决,该判决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对再审判决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终结再审审查的7条裁判意见
    日期:2023-04-05 点击:24次

    终结再审审查的7条裁判意见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经裁定再审,另一方当事人再行申请再审的,上一级法院应当终结审查,该再审申请人的再审主张应在裁定的再审案件中一并审理。

  • 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规定
    日期:2023-04-05 点击:41次

    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规定我们分析认为,此案虽为检察院抗诉的案例,但当事人已经在申诉过程中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这就意味着和解协议已经代替生效判决,当事人不应再对已经失效的判决申请执行;同时因为双方达成一致且履行完毕,申请当事人已经不具备申请再审的条件,因此,此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再审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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