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再审专栏简介

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 再审发回重审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吗
    日期:2023-04-05 点击:43次

    当事人经过一审与二审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指令江苏省高院进行再审,江苏省高院再审后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淮安中院重审。经过淮安中院和江苏省高院重新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民再终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是再审程序启动后的第二审判决,该判决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对再审判决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终结再审审查的7条裁判意见
    日期:2023-04-05 点击:26次

    终结再审审查的7条裁判意见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经裁定再审,另一方当事人再行申请再审的,上一级法院应当终结审查,该再审申请人的再审主张应在裁定的再审案件中一并审理。

  • 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规定
    日期:2023-04-05 点击:52次

    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规定我们分析认为,此案虽为检察院抗诉的案例,但当事人已经在申诉过程中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这就意味着和解协议已经代替生效判决,当事人不应再对已经失效的判决申请执行;同时因为双方达成一致且履行完毕,申请当事人已经不具备申请再审的条件,因此,此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再审程序终结。

  • 民事再审的审理程序
    日期:2023-04-05 点击:54次

    民事再审的审理程序如果生效的裁定或判决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则按照一审程序来审理;如果再审的对象是二审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则按照二审的程序来审理案件。

  • 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及方式
    日期:2023-04-05 点击:138次

    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及方式(1)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法定情形①对生效判决、裁定启动再审的事由: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相同②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的事由: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方式: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 再审的对象及适用范围
    日期:2023-04-05 点击:34次

    再审的对象及适用范围(1)法院对调解书启动再审:生效的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2)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再审的事由: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合法原则。(3)检察机关监督调解书的事由: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 再审程序的性质特点
    日期:2023-04-05 点击:56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二阶段性:再审的启动程序(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启动条件)+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

  • 再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
    日期:2023-04-04 点击:29次

    再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以上情况会相应导致重审后二审程序不被启动或者原二审案件受理费数额发生变化。因此,再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后,原二审法院将收取的二审案件受理费退还当事人,既有法律依据,也符合审判实践,更有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便于当事人申请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裁定应明确载明将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的内容。

  • 重审也不是必须改判,再审申请理由写不好,会让再审的努力白费
    日期:2023-04-04 点击:26次

    重审也不是必须改判,再审申请理由写不好,会让再审的努力白费实践中发回重审也不改判的理由千奇百怪,不可能全部罗列出来,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实再审程序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错了还让原审法院重审,确有不合理之处,不过该问题也有解决的办法,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因枉法裁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交给原审法院重审,这一点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必须牢记在心。

  •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性质及审理范围
    日期:2023-04-04 点击:36次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性质及审理范围再审发回重审与按照第一审程序的再审不同。前者即人民法院对该案所作岀的所有裁判已被全部撤销,当事人的诉讼争端回到原第一审宣判前的状况,原审当事人的起诉地位恢复,由一审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重新进行审理;后者是在原生效裁判没有被撤销的情形下,对该案件再次审理,当事人的再审请求不能超出原审。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