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再审申诉律师网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审查部门的规定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种法律监督,应当遵守相应的正当程序和监督规则。
湖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外嫁女”土地征收权益检察监督案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以张某、王某、易某等三起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为切口,通过数据检索,发现全区涉“外嫁女”土地征收补偿行政诉讼多达上百件。某区人民检察院经研判,决定开展类案监督。通过走访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及村民委员会,调取案卷、查看资料,发现行政机关对“外嫁女”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较为突出,还存在行政诉讼答辩“同案不同辩”应诉不规范等问题。
钱某娟、季某熙诉浙江省某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征收安置补偿职责检察监督案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将“外嫁女”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权益排除在外,违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现象,通过一体化办案、成立联合办案组、院领导包案、府检联动、法检联动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妥善化解争议,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案件办理,推动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中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完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政策,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关于民事诉讼监督交办案件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上级检察院异地交办案件以及因便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需要下级检察院配合协助进行调查核实而将案件交由无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办理等情形,为满足办案需要,本条进一步完善案件交办机制,对原规则第45条进行修改,取消交办案件必须要求下级检察院有管辖权的限制,同时将报请上级检察院“审核”改为报上级检察院“决定”,由上级检察院出具法律文书,但符合本规则第107条规定的除外。
检察机关在审查当事人申请监督请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对法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形进行审查并依法进行监督。
关于当事人就其主张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对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材料。检察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周某诉海南省某市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检察监督案未在夫家分配过农村承包土地或征地款的“外嫁女”,依法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相关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导致“外嫁女”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解决实质诉求,促进争议化解,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关于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的规定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当事人发送书面通知,告知案件承办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有书记员的,应当一并将书记员的信息载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按照本规则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关于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调查核实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审查方法适用的规定检察机关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依然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或者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也可以组织专家咨询论证。
关于检察院审查案件调阅诉讼卷宗的规定本条第3款中“有关规定”的表述是指,检察机关调阅副卷的前提是检法两院已会签了有关调阅副卷的文件,没有会签文件的,不能调阅副卷。一些地方检法两院已探索推动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各地要积极会同人民法院会签正卷、副卷一并调阅的文件,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