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隐名股东被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再审申请人殷林因与被申请人张秀兰、淮阴市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信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商外终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落款名称和加盖公章的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如何认定合同主体?《临沧西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申4914号】
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于再审期间提交了《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用于证明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与案外人公司已建立了劳动关系,从而主张其自始不愿履行与再审申请人之间新的劳动合同。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与案外人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与否,不影响原判决对其与再审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认定。
在土地已经法定程序批准征收的情况下,当事人对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享有的物权权益因征收行为已转化为安置补偿请求权等权益再审申请人赵福和因诉被申请人安徽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皖行终80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二审法院的送达程序合法,已弥补一审法院送达程序的瑕疵,已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送达人以此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短信通知开庭的法律效力再审申请人甘肃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源祥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古典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甘民终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法律认可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形式有哪些综上所述,建机工程公司的再审理由成立,其再审请求应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判决如下: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川民终1009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
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函核对借款本息的行为,应否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再审申请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6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6168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汇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飞、李梦玲,被申请人广州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袁铮、曾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当事人对权利进行放弃。兴业银行就在兴银青借字2013-35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青承字2014-0405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债权在(2015)青民四商初字第19号、(2016)鲁民终字第1239号案中虽仅就主债务人和相关担保人提起诉讼,而未向圣莺公司诉讼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推定放弃对圣莺公司的担保物权。
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不宜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