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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再审专栏简介

省高院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须知流程及再审案例。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
    日期:2023-09-06 点击:15次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判后答疑是指当事人对本院作出的裁判提出异议、疑问的,由法官或其他人员对案件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的机制。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3-09-06 点击:152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做好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及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受理审查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意见。

  • 广东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程(试行)
    日期:2023-09-06 点击:90次

    广东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程(试行)《广东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程(试行)》已经省法院院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省法院立案一庭。

  • 关于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日期:2023-09-06 点击:12次

    关于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 民事再审申请书(贵州省高院)
    日期:2023-09-05 点击:12次

    民事再审申请书(贵州省高院)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不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时使用的文书。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
    日期:2023-09-05 点击:56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1950年7月20日,贵州省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9月21日,贵州省人民法院改设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2月1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迁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自成立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 关于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指定管辖案件的公告
    日期:2023-09-05 点击:15次

    关于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指定管辖案件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的规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贵阳市云岩区发生的部分民商事一审案件。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机关法官全员办案暂行办法
    日期:2023-09-05 点击:19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机关法官全员办案暂行办法2014年12月5日省法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机关法官全员办案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调阅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卷宗办法
    日期:2023-09-05 点击:14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调阅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卷宗办法为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规范、快速和安全调阅案件卷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调阅案件卷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3-09-05 点击:34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有利于促进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再犯、改进工作;有利于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法院的整体工作部署,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使司法建议工作不断规范,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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