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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再审专栏简介

省高院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须知流程及再审案例。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岗位职责规范(试行)
    日期:2023-09-09 点击:17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岗位职责规范(试行)诉讼服务体系,是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为一体,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实体虚拟协调配合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工作规范(试行)
    日期:2023-09-09 点击:20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工作规范(试行)诉讼服务场所设立绿色服务窗口,由专人为特殊服务对象、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优先的诉讼辅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现场立案、跨域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等绿色通道服务。经绿色服务窗口立案的案件称为绿色通道案件。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马上办制度(试行)
    日期:2023-09-09 点击:20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马上办制度(试行)为切实改进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水平和工作效能,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形成“立即办、马上办、办得快、办得好”的良好工作氛围,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首问责任制度(试行)
    日期:2023-09-09 点击:20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首问责任制度(试行)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根据工作职能、职责,按照工作程序,对办事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导或办理的制度。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文明接待制度(试行)
    日期:2023-09-09 点击:51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文明接待制度(试行)诉讼服务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不得有生、冷、硬、横、推,“慵懒散慢拖”等行为。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
    日期:2023-09-09 点击:29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向本院办理咨询、立案、申请等诉讼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无论是否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应热情接待、认真审查,就当事人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受理等事项进行一次性全面告知的工作制度。

  •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若干规定(试行)
    日期:2023-09-08 点击:29次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强化法律统一适用,保障法官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程序指导
    日期:2023-09-07 点击:137次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程序指导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但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提出新的理由,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除外。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日期:2023-09-07 点击:17次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除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起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申请财产保全及上诉等,均应依法交纳诉讼费用,否则要承担按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的风险。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申诉、查询、执行窗口服务制度
    日期:2023-09-07 点击:14次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申诉、查询、执行窗口服务制度为了提高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在本院设立立案窗口、申诉窗口、查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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