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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专栏简介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发送申请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 不能仅以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为由,推定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条款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
    日期:2024-06-24 点击:35次

    不能仅以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为由,推定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条款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①第三人向执行法院提供执行担保或保证,是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之外,自愿加入到强制执行程序中,在第三人并非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情况下,其接受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因此,执行担保强调的是向人民法院承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②不能仅仅以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为由,推定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条款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当然,不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并不当然意味着不承担担保责任。

  • 蔡明晓与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
    日期:2024-06-22 点击:25次

    蔡明晓与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再审申请人蔡明晓因与被申请人蔡双玲、蔡雪琼、胡其满、蔡明雪、金宏、谢文滨、林雅国、蔡清圃、蔡煌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2019)闽民终3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9月28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539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 执行程序中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日期:2024-06-19 点击:19次

    执行程序中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中汇房地产公司作为中汇材料公司的发起人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无论其是否转让股权,是否仍是中汇材料公司股东,均不能免除其出资义务。中汇房地产公司的该项再审申请主张不能成立。

  • 对高院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只有两种情形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日期:2024-06-16 点击:124次

    对高院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只有两种情形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任某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执行监督案
    日期:2024-06-13 点击:20次

    任某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执行监督案当事人在仲裁调解书中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具有惩罚性,一般不得再以其为基数计算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 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保证条款是否构成执行担保?
    日期:2024-06-13 点击:15次

    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保证条款是否构成执行担保?贵州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高院)(2023)黔执复157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执行法院对于执行款项的冲抵顺序具有决定权,不能固守“先息后本”原则
    日期:2024-06-12 点击:52次

    执行法院对于执行款项的冲抵顺序具有决定权,不能固守“先息后本”原则福建省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房产公司)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2022)闽执复20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义务人在履行仲裁调解书中是否构成违约以及承担违约责任,不应在执行程序中作出判断
    日期:2024-06-09 点击:16次

    义务人在履行仲裁调解书中是否构成违约以及承担违约责任,不应在执行程序中作出判断

  • 蔡某与某酿酒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日期:2024-06-09 点击:22次

    蔡某与某酿酒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裁决确定的违约金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之日起算,延伸至实际付清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之日止,其实质上具有一般利息的属性,亦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期间重叠,以该违约金为基数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缺乏法律依据。

  • 司法拍卖在一拍流拍、二拍流拍及变卖不成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均可申请以该次拍卖确定的保留价接受以物抵债
    日期:2024-05-29 点击:14次

    司法拍卖在一拍流拍、二拍流拍及变卖不成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均可申请以该次拍卖确定的保留价接受以物抵债申诉人某房地产公司不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黑龙江高院)(2022)黑执复97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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