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临河区法院
“信件寄出去了,法院能收到吗?”“写信这么久,什么时候能回复?”这是信访群众深藏心底的疑问。
“这么多信件,能回复过来吗?”“案件这么多,信访怎么做得来呀?”这是法官埋藏内心的想法。
一头连着法院,一头连着群众。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方式之一,是法院工作的晴雨表,也是人民法院直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
随着通信技术不断发展,法院接信接访渠道逐渐多样,既有纸质邮寄、上门走访等线下来信来访,又有12368热线、院长信箱、网上申诉等线上渠道;既有本院接收信件,又有其他党政部门、上级法院等转办交办信件,如何破解信访这道难题,成了我们信访工作人员的重点关注内容。
《信访工作条例》颁布以来,临河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更为细化的工作方案,切实有效规范了院内信访工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有信必复”工作要求,从群众来信来访“有信必录”“有访必接”,到采用案件评查、集体研究、公开听证、依法终结等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再到推动访源治理、把引发信访的源头矛盾问题化解在前端环节和萌芽状态,用心、用情、用法落实“有信必复”工作,持续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秩序不断好转。
“作为一名扎根在涉诉信访工作一线的基层法院干警,我每天的工作是从审阅各种各样的涉诉信访事项和接待信访人开始的。长期的工作积累使我逐渐认识到信访工作之不易,也体会到信访工作之重要。我将把《信访工作条例》和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不断学习与反思,更好地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更将坚持不懈的做到:把问题问清楚、道理讲明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用心用情做好涉诉涉法信访化解工作。”信访办干警杨镇宇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