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是任意裁量权,更不是任性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应是裁判者维护案件公平正义的法宝,而非枉法裁判者肆意践踏法律尊严的“保护伞”。要在司法裁判中对自由裁量权做出明确规范,保证“同案同判”,进而防范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遵循:(1)合法原则,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和要求,不能违反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2)合理原则,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3)公正原则,要达到裁量结果与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普遍理解的契合性,确保裁判结果符合司法公平正义的要求;(4)审慎原则,要严格把控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充分理解法律精神、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审慎衡量、仔细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