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人民法院未就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而作出判决的应否予以再审在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认为合同无效的,应当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如未就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而直接作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违反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6条的规定,没有达到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的,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存在重大瑕疵,但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现民诉法第207条)第6项关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之可申请再审的情形。
出借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否有权起诉发包人以结算工程款再审申请人莘县莘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城建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山东天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民终273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3146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求已经得到满足或生效裁判没有涉及其利益的当事人无权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人谢某1因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西宁市人社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青海省人社厅)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青01行终9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民商事再审审查申请须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原审原告、被告一方为三人(包括法人)以上的或原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三件以上的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一方当事人相同且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案件,其中三件以上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双方为公民是指原审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协议时是否善意、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再审申请人李存盛因与被申请人新疆天瑞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圣源公司)、奚向军、张磊、原审被告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暨自治区和谐生态城区和城乡一体化吐鲁番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管委会)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新民终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居间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居间人不得据此主张居间费再审申请人林民革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厦门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终7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裁判生效后,原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生效裁判,当事人可否就该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当事人坚持申请再审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原审法院作出生效的实体判决后,当事人可否对该生效判决申请再审?原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案件并未进入实体审理。
上级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作出的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可否对该裁判申请再审?上级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是再审判决、裁定,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81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对破产清算案件可否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强制清算程序中,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相关诉讼案件作出的生效裁判,也可以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