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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须知专栏简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
    日期:2023-12-24 点击:21次

    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对于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中既有对二审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裁定不服的理由,也有对一审法院实体判决内容不服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现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对该再审申请案件的审查,仅审查其对二审法院按自动撤诉裁定不服的理由;对于再审申请人针对一审判决处理不服的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的处理,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另寻救济途径。

  •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日期:2023-12-14 点击:25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日期:2023-12-14 点击:40次

    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提起再审

  • 当事人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23-12-11 点击:65次

    当事人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在执行程序或者再审审查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意味着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处分自己的权利,并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了结了原有的纠纷。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没有对生效裁判继续进行再审审查的必要,应终结审查。

  •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日期:2023-12-01 点击:51次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了如下法院应当再审的13项法定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再审申请书中明确是基于何种情形提出。

  • 哪些裁判文书可以申请再审?
    日期:2023-12-01 点击:35次

    哪些裁判文书可以申请再审?对生效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 启动再审的途径有哪些?
    日期:2023-12-01 点击:48次

    启动再审的途径有哪些?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民诉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提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通常先是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检察院审查后提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少数情况下检察院也可能主动发现而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

  • 再审程序要点解析
    日期:2023-11-26 点击:33次

    再审程序要点解析再审程序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再审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范围的规定
    日期:2023-11-23 点击:38次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范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虽然表述为“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但根据立法机关的解读,其立法目的是强调检察建议除可以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发挥作用以外,还可以适用于对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并没有将审判监督程序排除在审判程序监督之外的含义。因此,人民检察院发现审判监督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在两年后才送达当事人,应否予以再审
    日期:2023-10-07 点击:23次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在两年后才送达当事人,应否予以再审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实体审理后,如认为不应支持,则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非驳回其起诉。法院以不具备起诉条件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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