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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专栏简介

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 法院向被羁押的当事人送达传票后其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日期:2023-06-16 点击:25次

    法院向被羁押的当事人送达传票后其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审理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申请人蛟河春生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石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吉林市商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通小贷公司)、一审被告张春祥、丛玉芬、李东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吉民终5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 民事裁定再审问题研究
    日期:2023-06-15 点击:130次

    民事裁定再审问题研究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后,大量除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之外的民事裁定无法申请再审,即使成功审查受理后,法院几乎均以《民诉法解释》明确限定了可以申请再审的民事裁定的类型与范围为由,将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裁定之外的民事裁定排除在再审范围之外,虽然偶有管辖权异议裁定得到再审的案例3,但此并非司法实践主流观点。笔者认为,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裁定之外的某些民事裁定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有被救济的迫切需要。

  • 形式上减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日期:2023-06-15 点击:23次

    形式上减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最高法民再144号丰汇世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 因法律法规出台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时的合同解除
    日期:2023-06-15 点击:26次

    鉴于合同当事人对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出台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均无过错,人民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仅判决返还支付的价款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孳息;对于一方当事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契税损失,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公平原则平均分担;对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其他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违法强制拆除合法房屋的赔偿计算标准
    日期:2023-06-14 点击:22次

    违法强制拆除合法房屋的赔偿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因违法强制拆除合法房屋等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即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 进入被挂靠人账户的挂靠人工程款未与被挂靠人其他资金混同,可以对抗被挂靠人其他债权的执行
    日期:2023-06-13 点击:18次

    进入被挂靠人账户的挂靠人工程款未与被挂靠人其他资金混同,可以对抗被挂靠人其他债权的执行再审申请人金牛区大山钢材经营部(以下简称大山经营部)因与被申请人刘庢鑫、四川黄瓦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瓦台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19)最高法民申2147号】

  • 人民法院未就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而作出判决的,应否予以再审
    日期:2023-06-13 点击:20次

    二审判决就《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没有向当事人释明,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直接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违反了《会议纪要》第36条的规定,没有达到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的,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存在重大瑕疵,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富嘉公司的该项再审主张不能成立。富嘉公司可以就《保证合同》无效后升达股份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另行起诉。

  • 再审请求以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时的请求为准,再审中变更的再审请求将不予审理
    日期:2023-06-13 点击:24次

    再审请求以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时的请求为准,再审中变更的再审请求将不予审理本案为再审审理案件,富盈酒店在本院再审审理中再行变更再审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再审仍以其申请再审时的请求为准,对其新增加的再审请求不予审理,对其针对新增加的再审请求而提交的《工程联系函》、电子邮件截图等质保金相关证据材料,本院也不予审查。

  • 二审法院能否依据其查明的事实对未上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和改判
    日期:2023-06-12 点击:96次

    二审法院能否依据其查明的事实对未上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和改判再审申请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东丽支行)因与被申请人天津中天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盛通公司)、天津市中天宏大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宏大公司)、马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津民终13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辨析
    日期:2023-06-12 点击:31次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辨析案外人申请再审似乎与我国再审制度规定的启动主体相冲突,在现今民诉法的规定下,案外人显然不属于三类启动再审的主体(法院依职权、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当事人申请),其制度起源可以解释这一问题,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其实是对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修改而来。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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